大家好,很多人对 我的同桌的基本情况还不是很了解,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
我同桌是一个拿着农村户口的人,而我是一个拿着城市户口的人。我一直以为他是一个不快乐的人。平凡的我不用去为生计操劳,而他却时常为家庭分忧。开始的我很嘲笑他什么都不懂,电脑、数码相机……等等一切高科技的东西,他的身上永远不会有什么名牌衣服,nike阿迪达也不知道。现在我才知道真正不懂生活的人是我。
――他4岁
那年他得了一种病,身上起了一层红斑。村里的人没什么文化,怕被传染。看到他都会害怕的地躲开,曾经的玩伴也被父母告告诫不许与他玩耍。他对我说,那时的他真的很孤单,很寂寞。虽说一个4岁的小孩不知道什么,但是他也能体会到同邻人,村里人躲避的目光。村里的小孩都比较早熟,他不敢跟父母讲,只好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这时候的我对于他有多了一份同情,我为他的身世感到可怜。他说那时的他已经知道苦往心里咽,每天依旧会以微笑面对大家。从小的他唯一吃过的零食就是别人买给他的棒棒糖。我无法了解一个那么小孩的心情,真的很痛苦吧!
――我4岁
“妈妈、妈妈,你看那卖冰棒的爷爷走过去了。”那是我稚嫩的声音,目光停留在那一辆冰棒车上。“你这个小鬼头,想吃就说嘛,妈妈给你买。”“妈妈真好,我爱您,好爱好爱。”我紧紧的搂在妈妈身上。虽说小时候的我不是什么都有,但父母还是对于我的要求还是会尽量满足。我为自己感到庆幸,没得说,我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有父母爱着,亲人宠着。
――他9岁
那个时候的他在为他的学业着想。没办法家境的困难使他不得不一度辍学,4年级这一年他是勉强读过来的。每一天早上他总是早早地起来,喂猪、煮饭……所以他总是有做不完的家务,为他的父母分忧。可就在9岁时,他家的经济实在不能供他继续读书了。因为成绩优异,最后还是在村委会的帮助下继续上了小学。他对我说,当时的他听到不能读书的消息真的很伤心,可是作为父母的子女他又不能不为家庭着想。这时候的我开始认识的到我原来对他的行为是多么的愚蠢。
――我9岁
(家中)在那时我家有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别提有多开心了。“爸爸,爸爸,这个怎么玩呀,这就是电视上说的高科技吗?看起来好爽呀!”我摇晃着脑袋,缠着老爸教我玩。“来,爸爸教你,你怎么感谢爸爸呀!”老爸一脸爱怜的看着我。“我把糖糖给爸爸好吗?”“恩,真乖。”
(学校)我的学校生活我很满足,老师关心着我,同学喜欢我,每个人都对我很友好。我很开心。我的世界不属于忧愁,上帝永远照顾着我。至少我是怎么认为。
――他12岁
12岁他的成绩没考好,父母又决定让他不读了,就在家里务农。他恳求着父母说,他上中学后一定以更加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父母拗不过倔强的他,只好决定让他把初中读完。他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学习很刻苦。虽然同学们都很嘲笑他,但他丝毫不在意。快乐的对待着周围的人,他说我是第一个听完他的童年人。我开始敬佩他了。
―我12岁
才上中学,我很苦恼,虽然同学对我也很好,但是我依旧怀恋着小学的生活,把自己关进自己建造的牢笼中。写大篇大篇的矫情文章,只为了让他们看见我是多么多么的忧伤。当时的我问他:“你为什么会如此的快乐。”他没有回答,只是给我讲了他的童年生活。听完我依旧不解,一个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悲惨的生活,为何他还一直快乐的生活。
“我并不觉得我的生活有多么可怜,我想我应该庆幸我的父母给了我生命,让我来到这个世界。我知道我的家庭并不富裕,但是比我困难的家庭还有很多。更何况他们哺育了我成长,我应该以优异的成绩去报答他们,以微笑去迎接生活。”这是他回答我的话,虽不是什么至理名言,却是一个普通农村小子对生活见解。
这时的我突然记起涵涵的歌:天空透露着微光,照亮虚无迷惘,在残垣废墟之中,寻找唯一梦想,古老的巨石想象,守护神秘光芒。清澈的蓝色河流,指引真实方向,穿越过风沙,划破了手掌,坚定着希望去闯……
我的同桌 (字数:50)
她,有一张瓜子脸。水晶般的眼睛。一张樱桃小嘴,可真漂亮!
她是董非凡!
她很乐于助人,我很喜欢她!
临沂四小一年级:李玥瑶
同桌 (字数:1100)
(一)
诺与乐是一对很好的同桌,或许说,“朋友”更加准确一点,可他们更愿意用“同桌”来表明他们之间的牵绊与缘分。
一天下课,诺习惯地拿着乐的笔,一转一转地,完全不看那是什么笔,便转了起来,看着自己的精心画作。听到转笔的声音,了也习惯了,因为那是诺的习惯性动作。
忽然,“嗒”的一声,乐的笔掉落在了地上,诺愣了,那可是乐心爱的钢笔,昨天乐的小姨刚送给了的一支钢笔。
乐急急忙忙的拿起那支钢笔,用力甩了几下,再在纸上划了几下,还好,没坏。可刚刚的几甩使诺的精心画作上出现了一道惨不忍睹的墨水迹,乐愣了,那可是诺用来参加比赛的画稿。
下一秒,诺对乐大叫,“你干什么!”,从乐的手中抓过那支钢笔,往垃圾筒一扔,“荡——”的一声,乐的钢笔便进了垃圾筒,诺还气愤地把画揉成一团,丢在地上。
之后,彼此都不说话,诺与乐两人沉默着,安静着,等待上课。乐能看到诺的眼眶红了,而诺也能看到乐的眼眶红了,乐捡起了地上的纸团。
放学了,诺与乐不在一起回家,视对方为陌路,谁都不肯说“对不起”。这是离诺与乐小学毕业前两个星期发生的事情。
(二)
炎热的夏季,诺与乐顺利小学毕业,举行毕业典礼的那一天,雨下得很大。在这雨纷纷的世界里,诺举着大红的伞,寻找着一个人的身影。诺的脚边,恰好是一个洼地,雨水积成一个小谭,诺用白色的旧球鞋一脚一脚地踢着雨水。诺忽然眼前一亮,诺看到了一个同样举着大红伞,身体修长,与周围不搭调的男孩,但诺又瞬间瘪了,依旧一脚一脚的踢着地上的雨水,水滴溅湿了她的裤子,她却全然无意,盯着自己旧球鞋上的污渍与那半松开的球带。等到诺的球鞋全部湿透,诺一个人踏着步伐便回家了,远处一个男孩,撑着伞凝视着她的旧球鞋。
(三)
诺与乐虽然住得不远,但因为不是一个区的,所以上了不同的中学。从此,乐在诺的生活里便如消失了一般。诺在那个学校过得不错,诺是个美术特长生,走廊里有很多她的作品,而有一幅被放在了美术室里最不显眼的地方,那幅作品名叫《我与我的同桌》,画上有两张脸,两张脸都用一张桌子挡住了脸的下部,两个人的眼睛都瞄向了对方,那是诺之前被乐甩上墨水迹的那张画,只不过眼睛被诺稍稍改动了。开学时,诺被认为是他们班最乐观的人,因为诺总不吝啬自己的笑容,对着每个人都能扬起嘴角,露出八颗牙齿。第一个星期,诺天天有人陪着回家。第二个星期,诺只身一人走回家。同学们都说,诺平时在学校总是那么开朗,不知道为什么,回家时诺总一言不发,垂着头,看着脚下的路。诺知道,每次诺回家时都会想起乐,而垂下头,只是为了更好地一抬头,便能让人看到她最灿烂的笑容。诺跟爸妈吵架了,因为爸妈认为诺总不顾学习,总顾着那些没用的美术,天天跟颜料搞交道,也不复习一下,怎么备战中考?因为这样,所以诺不再在学校蹦蹦跳跳,直接如回家时那样魂不守舍,垂下头,看着路,经常去美术室看那幅《我与我的同桌》。这阵子,大家总问诺怎么了,都不像开学时活泼了。诺心里明了,那是诺装的,而不再像那样装的原因是,诺觉得那样与大家嬉闹时,根本就不开心,索性就把面具放下,不在做出以前那样动作大大咧咧,性格开朗的样子,而这种样子,是诺在小学时所拥有的。
(四)
学校里的郁闷,家里的压迫感都使刚步入青春期的诺感到一种奇异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不好,因为那是一种孤独与迷茫。这天,下大雨,诺举着那把依旧大红的伞步行回家,却发现,这伞变得好小,好小。诺突然觉得好冷,这大红的伞已容不下她,诺觉得孤独已埋没了她。十二岁的诺第一次真实地触摸到了孤独那美丽的、惊心动魄的容颜,但这名曰孤独的毒,使诺像一只被海浪冲上岸的鱼,这只失去大海的鱼,回不去,却也离不开。躺在这布满孤独的海岸,就这么奄奄一息、奄奄一息着。
(五)
转眼间,初中的第一个学期过去了,诺听闻,乐搬家了。
诺不期待开学,也不希望寒假过得长一些。她总在寒假里,看着乐在qq上的灰色图像。
开学了,诺记得,开学五天后,便是乐的生日。
上课了,老师对门口站的人招招手,那人很乖地走上了讲台。
等到诺看清那人的面孔,诺的脸上满是惊讶,那是——乐!
一旦触及了回忆的引线,情感就会漫天飞舞,不受控制。
老师让乐坐到了诺的旁边,乐再次成为了诺的同桌。当然,这是乐向老师要求的。
乐对诺笑了起来,给了诺一团纸团。诺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下了三个字,“对不起”,递给了乐。
诺看到了,那纸团正是她那张被乐甩了墨水迹的画,左下角是”对不起“这三个字。
乐看到了那张小纸条上的“对不起”,乐笑了,偏着头看诺。
诺也笑了,诺与乐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笑得那么灿烂。
从此,诺再也不孤独了。
【老师点评】:
表达欠文采,详略不得当
同桌 (字数:950)
鄂鱼是本班一男生。
鄂鱼开始不叫鄂鱼。他说我吃饭来海量,跟河马还挺像,我听了差点没气死,立刻回敬他鄂鱼这一称号,他听了不但没生气,还说:“我从此改名了,大家都叫我鄂鱼!”
这家伙……
1
还记得处一刚入学时,一切都很陌生。我从课桌间的走廊穿过,便看见有一人朝天翻着脸,上扬着嘴角,一副臭样。他拦住我的去路,还指着我大骂,我因是对他陌生,没理他,心里却暗暗诅咒他。我的诅咒还是很灵的,第二天他下楼梯时摔了个大包,为此,我偷乐了好几天。
从此,我们见面就吵架,甚至到了大动干戈的地步。每次都是两败惧伤,还乐此不疲。
老师那天编位,竟把鄂鱼编在了我后面。mygod!我们不把教室闹翻才怪。我向老师提出调位,老师却说:“调什么调,坐在这里挺好的,还可以帮助你旁边的差生。”我同桌的成绩比我还好,难道让我帮助……我差点晕死。“听见了没,老师说你要帮助我。”鄂鱼在后面咐合着。“听见了!少跟我罗唆!”我没好气的甩过一句话。
自从他坐在我后面,我就没一天安静过。上课时他不是把位子碰得咚咚响,就是扯我的头发,可上课时我又无法对他发火,只能给他一个狠狠的眼神,待下课后,他想逃也插翅难飞了。
英语课上,老师喊起立,鄂鱼那家伙竟悄悄地把我坐位挪走了,坐下时我理所当然的坐到了地上,免费当了回清洁工。上百双眼睛汇聚在我身上,一秒后爆发惊天动地的笑声,尤其是鄂鱼,他的声音比谁都大。我脸上挂着半哭半笑的表情,狠狠地想:“鄂鱼,下课后我要把你打得死无葬身之地!”尴尬地上完课,那人却早跑得没影了……
2
现在到了初二,我的脾气改了不少,很少打人,鄂鱼也长高了,高了我一大截。如果要我说不想打人的原因,那就是我实在不是鄂鱼的对手。不过那家伙也不轻易动手,对我也客气了。
现在他坐我同桌。他不知从哪位高人学来了吹牛的本领,亏他天赋高,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能把黑吹成白,红吹成蓝,只差没把太阳吹得绕着地球转。
物理课上,老师讲电学,说到了欧姆。“切,当年读小学时,欧姆坐在我后面,英语考试时,他要我给他抄,我不干。我是好学生,从不干这种事。”谁都知道鄂鱼在吹牛,都轰堂大笑。“欧姆后来成了举世闻名的物理学家,而你呢?”我不失时机的讽刺道。“哎呀,你不知道,其实我早就出名了。”他眯着双眼,一副得意的样子。“我是xx大学的教授,由于我的水平太高,所有的大学都来拉我,连x国的xx大学都来了,那校长在我家门口站了三天三夜求我去,我不干,我热爱我的祖国,我要为祖国效劳……”“那个学校一定是牛皮大学,鄂鱼是那里的博士后,哈哈哈……”
他不但吹牛,还唱歌。唱得好听就罢了,偏偏他的嗓子又破烂又沙哑,惹得四周对他极为反感。只要他一开口,周围的英雄好汗立即出动,狂扁鄂鱼。尽管如此,他还是照唱,害得我晚上直做噩梦。
3
马上就要读初三了,不知鄂鱼又会坐在我的哪一边。真不想再被他折磨了,老天保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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