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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动物
我最喜欢的动物
我很喜欢狗,别看我才10岁,我可养过不少狗呢!
我的第一条小狗叫 “闹闹”,是爸爸的好朋友送给我们的。 “闹闹”是一条棕色白花纹的博美犬,长着水汪汪的眼睛,小巧玲珑的鼻子,看上去可爱极了!
“闹闹”不仅样子可爱,还很聪明。
它从不在屋子里便便,每当它想便便时,都会敲开门自己从6楼下到小区的树丛里,在楼上叫它一声它便会回来。可好景不长,由于闹闹总掉毛, 弄得爱干净的妈妈很反感,所以在我上学时,爸爸妈妈悄悄把“闹闹”送人了。为这,我不知哭过多少次。
后来,我死缠烂打,终于说服爸爸,背着妈妈买回了,一条金毛狗名叫“隆儿”。“隆儿”长着一身金黄色的毛,随着年龄的一天天长大,那毛变得又卷又长,漂亮极了。我每天早上都带着“隆儿”一起跑步,我们很快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金毛犬属于大种狗,七八个月大时,“隆儿”站起来已经有我那么高了,他不仅个头大,而且有劲,经常顽皮地扑人玩,妈妈怕“隆儿”伤着我,就又说服我把“隆儿”送到一个爱狗的叔叔那里寄养了。
自从“隆儿”走后,我就一直央求妈妈再给我买一条小狗,我说了很多养狗的理由,妈妈经不住我再三恳求,终于答应了我。第三条小狗就这样“闪亮登场”!它就是泰迪熊狗“汤姆”。“汤姆”非常英俊,它全身长满巧克力色的小卷卷,仿佛是精心烫制的一样,让它看上去着实有几分高贵的气质。
“汤姆”到我家不久,就发生了一件趣事:我家住在十五楼,一天,我准备去上学,刚把门打开,“汤姆”变冲了出去,顺着楼梯它一直向下跑,我不得不去追它,于是我从十五楼跑到一楼,好不容易抓住它,我们坐电梯回到家里,谁知,刚把它放下,它又跑了出去,害的我再一次从十五楼跑到一楼,抓住它后,我已是大汗淋漓、气喘吁吁,更要命的是,我就要迟到了,我又累又急又生气,忍不住狠狠地打了它几天,可是一到学校我就后悔了。
周末回到家,我依然跟“汤姆”玩得那么开心,我依然对它那么好。妈妈问我:“豆豆,汤姆把你气成那样,你为什么还对它那么好啊?”我回答:“那我有时把你气成那样,你为什么还对我那么好啊?”
我最喜欢的动物 (字数:1000)
宇宙之大,自然奇趣,生命之真妙,植物之美丽,动物之活泼,昆虫
之微小。
——题记
生命如此之美好,自然如此之奥妙。在动物世界中,有一种动物是天生的歌唱家,又是天生的搏斗家。它灵敏、活泼、好斗、歌声优美,受到了许多人的喜爱。请掌声欢迎——蟋蟀。
在夏秋两季夜晚的乡间小路上,我们总能听到一阵阵优美的旋律,那种旋律在静寂的夜色里,在夏秋两季那弥漫着稻麦之乡的夜色里,飞腾、升华、最终融合在那皎洁的月光中。当你轻轻地拨开小路边的草丛看到——一对灵敏的触角,在头的前端挥舞着。4条娇嫩的只有1-3毫米的小腿和2条粗壮有力的有3-5毫米的后腿不安分地搓动着。不算触角身长在1。5-3厘米之间,一身乌黑的铠甲在皎洁的月色下乌黑发亮。它们就是我们本地最常见的蟋蟀,一种伟大的音乐武士。
它们分布在田地和小路旁的草丛中,白天很少听到它们的歌声,但一到晚上,便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歌喉,装点夜晚的沉寂。之所以唱歌是为了吸引异性来繁衍子孙后代。发声部位位于腹部,在它们想唱歌时,只需振动发声器,便可发出美妙的音乐。
蟋蟀除了是音乐家,还是威风凛凛的的武士。
其实蟋蟀也不是都好斗,主要是雄性,就像男生一样,活泼好斗。不过蟋蟀争斗是为了得到异性的青睐而来的。
在中国历史上,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看蟋蟀的争斗,将两只雄蟋蟀放入一个大盒子里,再放一只雌蟋蟀。它们的触角立即竖得直直的,身体弯曲,试探对方,随后就如同两位将军,杀在一起。胜者为王,得胜的蟋蟀高傲地晃动着触角,和天牛决斗后得胜的气势差不多。那蟋蟀的主人也满脸笑容。得胜的蟋蟀王者归来,如愿以偿了。这样的争斗,在动物界里是很常见的。如袋鼠,也是通过决斗来获得配偶的。
蟋蟀,一位音乐武士,人们喜爱它,也会将它们当作宠物。心灵手巧的匠人编织蟋蟀笼子,放一只蟋蟀进去,放到书房中去。在你寂寞是,弹奏起动人的旋律,帮你带走烦恼,消除寂寞。这些可爱的小生灵们,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人类无论何时,都要记住这些有趣的武士。
【老师点评】:
描写不生动,表达欠文采
我最喜欢的动物 (字数:250)
我的邻居家有一只小狗,我给它起名叫做盼盼。
盼盼长着一身棕色发白的容貌。大大的、亮亮的眼睛;它的尾巴又松又软,高高的卷起来,高兴的时候尾巴像一朵绽开的花朵;它的脚毛绒绒的,一天到晚跑来跑去,好像对什么事情都很感兴趣。
经过了一天紧张的学习,我十分疲劳。一放学回家,盼盼就在我身上舔来舔去,还不时的把前爪放在我腿上。看见它我放松了很多,我很喜欢吹竖笛,每次到邻居家吹竖笛,小狗总会把头昂的高高的,声声哄叫着,好象在为我伴奏。
我非常喜欢邻居家小狗盼盼,因为它不时为我带来快乐!
浙江温州西溪第一小学六年级:郑紫珊
我最喜欢的动物 (字数:700)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纯白色的猫,它全身白似雪的毛让我无比喜爱,它的眼睛白天眯成一条缝,晚上圆溜溜的,活像两颗绿宝石。他的耳朵一直翘着,只要你动一下,他的耳朵就会动一下;他的听力十分敏捷,只要有人轻轻走过,它就会“喵喵”的叫;它的牙齿很坚硬,又尖又长,吃起东西来十分轻松,我很喜欢它。
记着有一次,我的哥哥到我家来玩,小猫无比热情,一直冲哥哥“微笑”。哥哥见他这么可爱,便拿出一根很粗的毛线,要知道猫最喜欢玩毛线了,哥哥提着毛线,小猫也跟着走,毛线从拐弯处过去,猫一下冲过去,没有抓到,自己倒扑了个空,我和妈妈哈哈大笑,猫有点生气,哥哥换了一块布,过了拐弯处,小猫冲去,又扑了空,这下哥哥成了“斗猫士”了。哥哥又把五个凳子摆成一排,把毛线放在凳子口,小猫一下冲过去,奋力咬住了毛线,我为它欢呼,为它高兴。
冬天来了,我给小猫盖了一个温暖的窝,它非常高兴。每当我放学回家走在楼梯上时,小猫就卧在沙发上等我,我一进门,它脸上笑成了一朵花。见我买了吃的给它,高兴得舔着我的手,无比热情!
有天,爸爸给我说:“你看哪,狗可是忠臣,猫可是奸臣。”我着急了,忙说:“猫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它才不是奸臣呢!”妈妈跑过来当裁判,规定每人写出喜欢猫或狗的理由5个,然后评高低。我的笔刷刷写着,1、我喜欢猫;2、小猫的毛很光滑;3、猫对我很真诚;4、猫非常可爱;5、猫非常机灵。刚写完,我抬头看看爸爸,哈,他才写了两个,我们都交了卷后,裁判以爸爸写的字多为由,宣布爸爸胜利。我很不服气,我相信,我会将小猫的可爱永远扞卫下去!
小猫,淘气、可爱,他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快乐,无论怎样,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小猫!
【老师点评】:
结构不完整,详略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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