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让你很快时间解决问题,下面小编就来简易的解析一下。
济南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
济南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
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 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管理界线: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
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
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非市政道路、化粪池、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乙方有权制止停放。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
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执勤。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经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
包括:物业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有关财务账册。
第十四条 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位于位置计平方米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有偿使用费用于。
第十六条 位于位置计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一)乙方无偿经营。
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 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
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
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业主委员会批准,可采取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事项。
(一) 。
(二) 。
(三)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5、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情况;
8、监督检查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负责向业主筹集维修资金;
5、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 平方米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移交乙方使用;
6、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 %的比例,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7、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
8、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催交无效的,由甲方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收缴,委托乙方实施;
9、调解处理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纠纷,协调其之间的关系;
10、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建设及管理遗留问题:
(1) ;
(2) 。
12、完成政府交办属于物业管理区内应完成的各项任务;
13、 。
第二十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及构筑物、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业主委员会审定提交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账册的管理;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的行为;
7、有请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的权力;
8、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当业主、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0、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委托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
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
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报告;每年1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8、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到此,以上就是我们小编对于济南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济南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的解答对大家有用,想了解更多请关注本网站,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