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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最新
通过专项整治,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促进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最新(甄选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阅读与收藏,希望能够帮到大家!现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市卫生健康监督“攻坚突破年”目标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20__年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加速构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责任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体系,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化、常态化,扩大依法执业风险排查范围,有效解决医疗机构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减少依法执业风险和隐患,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二、工作重点
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依法执业风险排查,重点整治以下依法执业突出问题:
(一)未按《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要求落实依法执业自查的;
(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的;
(三)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的;
(四)政府资金、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
(五)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六)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的;
(七)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地点执业的(经备案的义诊除外);
(八)医疗机构科室或个人违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的;
(九)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的;
(十)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的;
(十一)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
(十二)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的;
(十三)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
(十四)中医诊所提交虚假备案材料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的、擅自更改设置未经备案或者实际设置与取得的《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不一致的、出卖、转让、出借《中医诊所备案证》的、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
(十五)中医(专长)医师所在医疗机构未在诊疗场所明显位置公示该医师的执业范围以及可以采用的治疗方法。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启动阶段(__月)。针对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做好普法宣传,重点强化《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等的宣贯,特别要加大对新颁布实施的《医师法》法律责任的培训,继续为医疗机构“送一堂法律课、发一张明白纸、签一份依法执业承诺书”,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
(二)自查自纠阶段(__月至__月)。督促医疗机构在开展依法执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以本次专项整治为重点强化专项自查,梳理排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或变相存在上述依法执业突出问题,找出原因,及时纠正。医疗机构对排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认定不准、理解不一的情况要及时与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进行沟通。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要坚持做好点对点服务,对医疗机构梳理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导其纠正整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和整改材料要留档备查,并于6月底报县卫生健康执法大队备案。
(三)执法核查阶段(__月至__月)。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随机调取医疗机构的自查自纠和整改材料,进行书面核查或在线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对自查工作走过场或弄虚作假、自我纠正不到位等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可结合国家双随机任务、综合执法检查等一并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存在违法执业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__月)。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收集整理相关案件,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及时通报典型案例。
四、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要高度重视、集中组织、重点实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上来。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强化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本着自查自纠与行政处罚并重的原则,推动法律法规赋予医疗机构法律责任的贯彻落实。
二是集中发力,专项治理。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进行统筹安排,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避免多头组织、多头检查的情况出现。
三是善于总结,形成机制。对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梳理、汇总。
篇二: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__届中央纪委__次全会、省市__届纪委__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系统实际,委党组决定,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省、市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本系统“两个责任”落实到位,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计生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新农合资金监管、社会抚养费征收以及涉及民生、发展等卫生计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肃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2。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4。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
5。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__年__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__月中旬前)
1、成立机构。成立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卫生计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李__任组长,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肖__、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__任副组长,委党组其他成员及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肖__兼任办公室主任,委人事科、监察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2、制定方案。市卫生计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及时将工作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市专项整治办备案。
3、宣传启动。召开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职工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__月下旬—__月底)
1、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__年__月__日为时间起点,各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开展本单位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以及“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排查。
2。问题核查。各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在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各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上报。
(三)督查问责(__月—__月)
1、重点督办。市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重点单位,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
2、实地抽查。市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办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__月—__月)
1、整章建制。各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要认真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市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党组(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具体负责人。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协调联动。要建立并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党组(党委、党总支)的主体作用和纪委的监督作用。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单位要加大现场调度和督导力度。
(三)快查快结。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创新履职方式,通过自办、提级督办、分片联办和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检查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实行省、市纪委直接提级督办或实地指导查办。
(四)注重实效。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职能科室的监管责任。
篇三: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的《20__年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总体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____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盯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深化整治医疗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问题。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发挥医疗机构质控和内控部门作用,组织专家对医疗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对于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等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对符合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城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认可而进行的不必要重复检查问题。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对于违反《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分解收费项目的检查问题。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物价收费标准执行,严禁分解、肢解项目收费,同时,发挥医疗机构质控和内控部门作用,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凡发现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行为的,按照《条例》规定处理。
(四)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医疗检查费用问题。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物价收费标准执行,凡是无收费目录的,一律不允许收费,坚决打击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的行为,凡发现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行为的,按照《条例》规定处理。
(五)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问题。要引导医疗机构强化落实知情同意和院务公开要求,加强科普宣教,公开本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对于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下旬至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下旬)。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专班,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对照整治重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发现一条核实一条,整改一条核销一条。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达到100%,实现全覆盖。同时,市卫健局和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__月)。市卫健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医疗机构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处理,指导医疗机构健全制度规范。
(四)巩固提升阶段(20__年__月底)。各医疗机构要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成效,及时查缺补漏。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源头预防,确保整治高效长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对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中来。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对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和本单位制定的具体工作措施,建立问题台账,列出不合理检查整治清单,并对照清单进行专项整治,定期分析总结,持续改进不足,同时将本次整治行动与将专项整治与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巡查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规范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提升整治效率。各医疗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考评标准,层层压实责任,查漏补缺,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市卫健局将不定期组织暗访督查和“回头看”,对存在管理上失职渎职和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对有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危害性,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规范医疗行为。加强正反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送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整治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和相关表格等,形成报告材料,于每月__日前报卫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__月__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篇四: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__市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__卫医〔20__〕__号),为进一步巩固我县卫生健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净化行业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__大和__届__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加强行业监管,维护医疗秩序,改进行业作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和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整治任务
(一)医疗机构内部存在的殡葬方面突出问题。主要包括:未按要求取消医疗机构太平间,将太平间对外出租承包,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医疗服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利用职务之便将逝者及亲属信息进行倒卖牟利,私自向逝者亲属推荐殡葬服务机构;在医疗机构违规推销殡葬业务等行为。
(二)医疗机构救护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救护车配置、使用、管理不规范,承担院前急救与非院前急救任务功能定位不清,非法承包、租借或转让救护车等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主要包括:无证行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
(四)人体器官移植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向指定的opo以外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泄露潜在捐献人的信息;违规劝捐和移植人体器官;买卖人体器官或者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的;在医疗机构以外实施捐献器官获取手术;跨区域转运潜在捐献者、获取器官;伪造篡改捐献者数据;在取得资质以外的诊疗科目开展器官移植;旅游移植;相关经费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社会办医疗机构存在的医疗乱象。主要包括: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纪行为;医疗骗保行为;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取消医疗机构太平间。各乡镇(开发区)、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市民政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__民发〔20__〕__号),主动与当地民政部门加强对接,结合本乡镇(开发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医疗机构与殡仪馆协调联系机制,做好遗体及时转运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逝者及亲属信息保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护工、清洁工等院内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保护教育培训,签订信息保密协议,建立惩戒措施,严禁将逝者及亲属信息进行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向逝者亲属推荐殡葬服务机构。各医疗机构要设置专门的服务监督电话,严禁殡葬业务推销等活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二)规范医疗机构救护车管理。健全完善医疗机构救护车管理制度,明确救护车配置、使用、管理等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要按照程序报批新增、变更、报废救护车辆,严禁将救护车非法租借或转让给医疗卫生机构之外的任何个人、单位或组织。县卫健委将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承担任务,加强医疗机构救护车监督管理,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我县医疗机构救护车全面排查,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急救服务、超出许可范围使用救护车、非法承包、租借或转让救护车、私自改装救护车、社会车辆假冒救护车进行病人转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执业行为。委相关股室和县卫生监督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执业行为,以查促改,以改促进,立改立行,不断促进医疗服务市场规范化,坚持依法执业不松懈。医疗机构应加大保安内部巡查,并积极与公安机关配合整治医疗机构周边治安秩序,重点打击“医托”违法活动。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中医、眼科、血液透析、精神等“十大领域”。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四)强化人体器官移植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管理,组织学习《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__号)、《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国卫医发〔20__〕__号)等文件,签订承诺书,完善医院器官移植管理的相关制度。严禁提供潜在人体器官捐赠人信息,严禁为违法违规捐赠器官行为提供场所、车辆设备等,严禁参与或配合违法违规器官捐赠的宣传、动员、获取、转运等。发现可疑违法线索要及时向县卫健委相关股室和所辖区公安部门报告。
委相关股室要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医秘〔20__〕__号)要求,依法履行职责,指导并监督县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严格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涉及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行为。对我县医疗机构有关人体器官获取和移植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自查,对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要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回头看”,打击非法行医,进一步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秩序,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医疗欺诈及术中加价、医疗骗保、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等医疗乱象。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所有公立、民营医疗机构全覆盖。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__月)。各乡镇卫生院(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机构对本乡镇、本单位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查找问题并强化整改。县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督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20__年__月)。各乡镇卫生院(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对本乡镇、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送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及时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卫健委。
六、职责分工
委办公室:牵头协调工作。
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牵头落实工作。负责具体分解、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汇总形成上报材料;重点负责县级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县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整治行动。
委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专项整治行动
委妇幼健康服务股:负责各级各类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院的专项整治行动。
委中医股:负责各级各类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专项整治行动。
委综合监督股和职业健康股: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专项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细化各项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我县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改善医疗服务、“平安医院”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确保成效。
(二)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乡镇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并严肃问责。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三)健全长效机制。围绕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与长效长治相结合,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强化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卫生院(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于20__年__月__日前向我委报送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各乡镇卫生院(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委有关责任股室20__年__月__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按照涉黑涉恶线索报送有关要求,于每月月底前将本月排查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委的涉黑涉恶线索数量、基本情况和线索交接单(如涉密,通过机要途径)报送委扫黑办。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典型经验做法等要及时报送。
篇五: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__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__市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20__〕__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区卫生健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治医乱卫健康”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切实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和群众看病就医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__大和__届__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整治行业乱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和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
(一)规范医疗机构救护车管理。健全完善医疗机构救护车管理制度,明确救护车配置、使用、管理等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要按照程序报批新增、变更、报废救护车辆,严禁将救护车非法租借或转让给医疗机构之外的任何个人、单位或组织。区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承担任务,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救护车全面排查,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救护车开展活动、超出许可范围使用救护车、非法承包、租借或转让救护车、私自改装救护车、社会车辆假冒救护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股室):医政医管股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回头看”,进一步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秩序,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医疗欺诈及术中加价、医疗骗保、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不规范收费乱收费及过度诊疗等医疗乱象。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股室):医政医管股
配合单位(股室):综合监督股、区卫生监督所
责任单位:各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规范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对不具备资质和条件、非医疗机构和非医务人员开展标本采集、检测的,擅自出具临床报告以及夸大宣传、擅自扩大技术适用范围的,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规范医院陪护管理,对医疗陪护随意加价、争夺病源、扰乱医疗秩序等乱象进行整治,推进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坚持因地制宜,一院一策,实现陪护工统一管理培训、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服务质量,切实提高患者生活护理质量和就医获得感、满意度。
牵头单位(股室):医政医管股
配合单位(股室):综合监督股、妇幼健康股、区卫生监督所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治理做出周密部署,明确治理重点、治理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治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查找问题并强化整改,并将工作总结于__月底报区卫生健康委,各牵头单位(股室)负责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以及专项治理工作抓得不紧不实的单位,实施重点抽查和督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敢于刀刃向内、动真碰硬,确保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总结阶段(20__年__月)。区卫生健康委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相关组织,制定专人负责,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知晓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注重发掘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典型,展示卫生健康新风貌,向全社会表明卫生健康系统正风肃纪的勇气和决心。
(三)加强整治,严格督查。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查找问题是基础、整改问题是关键的理念,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区卫生健康委不定期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虚于应付、走过场的要严肃问责;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篇六: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__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打击民营医疗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_医改办〔20__〕__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__个月的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县所有民营医疗机构
二、检查重点
(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重点检查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术中加价、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医疗机构过度诊疗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监督与法规科。负责建立本辖区内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全县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二)医政医管科。组织医学临床领域专家配合专项检查工作,检查民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对明显存在过度医疗行为的,及时通报局综合监督与法规科和县卫生监督所,同时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日常要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及行政指导,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三)行政审批服务科。配合发展营商办研究建立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强化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
(四)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全县各民营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检查,同时抓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防止院内感染事件发生;配合综合监督与法规科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县民营医疗机构联合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上级交办案件。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按照职责分工,集中整治要实现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涉嫌存在医疗骗保行为、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等线索,要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抽查巩固阶段(20__年__月)。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彻底消除各类医疗乱象,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
(三)总结评估阶段(20__年__月)。完成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安排,认真付诸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力度,落实责任。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结合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问题多、曝光医疗乱象严重的民营医疗机构,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在检查过程中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对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及公立医院的案件,在对该公立医院进行依法查处的同时,将对该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县卫生健康局将组成督查组,对专项行动中查处问题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专项行动重视不够、行动缓慢、措施不力,以及医疗乱象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专项行动中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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